法院協商

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至3項:

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,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
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,
或向其住、居所地之法院或鄉、鎮、市、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。
債務人為前項請求或聲請,若調解協商不成立,債務人得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。